企业要做直播卖货,关注带货总金额和销量自然正确,电视购物时期看重的就是这些指标。

      但直播这种媒介,衡量效果除了GMV外,还有品牌认知。当然,商业最终落脚在销量、销售额上做品牌的目的也是为提高销售。

      直播能实现品牌效果和销售转化效果合一,这不是问题。问题是,品和效这两个要素,各自分别能带来多大效果?企业自身的诉求是什么?能不能科学地看待销量和品牌的效果,设立一个合理的预期?

      有时,企业自身商品决定,不能期望一次网红主播的直播让你大卖。商业自有其规律,直播是手段,但不是“神奇特效药”

      百元以内日用品,一个明星主播,打折促销价,卖得比电商平台还要低,消费者觉得反正要用,认可的牌子买就买了。这种直播销售,简单粗暴

      但是,大件高价商品,比如车、珠宝、房、家具家电、教育培训类产品等等,还有成熟品类中的新生品牌和升级改善型的商品,重决策,消费者很难一时之间冲动购买,企业就不能期望一次直播带来巨额销售。

      而直播的效果,包括商品信息的介绍和品牌认知的改变。而销量上起效,也许是用户看完直播后潜移默化,几周甚至几个月后才做了购买决策

      消费者买东西,从引起关注到产生看一看的兴趣,再到心里种草,直至最后购买拔草,整个消费决策过程中,直播影响的也许是前几个环节,也许只是最后一个环节。

      最近家里缺少洗衣液,晚上看看喜欢的主播直播放松一下,碰巧有洗衣液卖,价格又便宜,那就顺手买下。直播在这里影响的只是最后的环节,它只是作为一个购物渠道。而像上面所说,重决策的产品和新品,购买决策中前面的环节,就要下功夫。

      企业做直播,要根据消费者购买自己商品的消费心理来摸索,直播怎么用,用在哪里,能影响消费者哪个环节。